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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的名义买房,存在哪些风险?

铜都晨刊 2017-09-01 10: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月红)买房,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由于限购政策、个人信用记录不良,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等原因,不少人在自己出资的情况下,却需要借用他人名义买房。

“我不符合贷款条件,而我表弟符合贷款条件,而他暂且又不买房,我想借他名义买套房。”市民李先生看到近来铜陵市不断上涨的房价,琢磨着也想买第二套房,可是自己一套房贷款还未还完,同时自己收入有限,不符合再贷款条件,再说如果仍以自己名义买房,二套房要多付一些契税,李先生就想到了以表弟名义买房。记者了解到,铜陵市一些律师事务所近来不断接到了不少关于不动产借名登记的咨询案例,法律界人士提醒,借用他人名义买房一定要慎之又慎,当心“房钱两空”。“要慎重,用他人的名义买房风险很大。”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

由于各种原因,李女士无法在老家购买经济适用房。巧的是,闺蜜小谢符合资格,且没有意愿买房子。“我就想和小谢商量,用她的名义买房。钱是我一个人出的,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贷款、缴税、办理产权证书时都以小谢的名义操作。等房子满足转让条件后,就马上过户给她。”李女士说,可是自己的丈夫担心会有风险。

“这种情况下,房产很可能有被恶意处分等各种风险。”王律师说,以李女士和小谢为例,根据物权登记公示公信原则,登记在小谢名下的房屋,推定小谢为登记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小谢未经李女士同意直接将房屋出售过户给善意第三人,为维护交易秩序安全,法律通常会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李女士就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李女士只能另行依法追究小谢的违约责任。

风险还远不止于此。比如,小谢对外负有债务,当债务不能清偿时,该房屋还可能被债权人申请采取保全、查封等措施,被作为小谢的财产强制执行。如果小谢不幸去世,该房屋还可能被作为小谢的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小谢离婚,该房屋还可能被小谢的配偶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王律师提醒,“现实情况复杂多变,各种情形无法一一列举。市民无论买房、卖房,涉及借名登记一定要多做相关咨询,慎重做出周详的决定。处理不当,就会影响朋友家庭和睦。如果非要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话,事先也一定要写好详细的协议并做公证。协议中,要具体约定出资情况,房产情况,如果房产增值收益怎么分割,如果房产转卖抵押出资人可以得到补偿等。当然,这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而非完全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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