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建委市场处提醒:买新房要看预售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郭月红)近期,铜陵市商品房火热销售,市住房城建委市场处相关人士提醒购房者,铜陵市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并确认自己看中的房子与预售证中所注明的楼栋号是否一致。
新建小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按照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分期分批批准核发的,不同的楼号具有不同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市民买房前一定要看清,不要贸然交订金。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铜陵市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所签任何协议将不受法律保护。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要内容有:预售许可证号、售房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含幢号)、预售总建筑面积、房屋坐落位置、房屋使用性质、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等。
如果购买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可能会产生以下风险:
这种行为由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很难维护自身权益;
不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有很多问题可能尚未最终落实,各种开发手续可能尚未办结,购房者买了房也办不了产权手续;
开发企业一般对商品房价格进行约定,但这种价格约定是很不确定的,出现纠纷得不到保护;
由于开发手续不完备,项目的环境、楼层、房型、面积、设施、质量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由于一些开发企业经营不善,或恶意欺诈,甚至出现一房多卖现象,购房者可能面临定金或房款被侵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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