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巡察护航脱贫攻坚
□ 本报记者 刘培俊
本报通讯员 朱 叶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某村申请了5万元养兔专项扶贫资金,但村里压根没上扶贫项目,养兔场实际所有人是该村文书。”难道扶贫项目资金被挪用了?新泰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明路警觉到。问题线索移交后,新泰市纪委迅速成立审查组,经审查,群众举报属实,某村党支部书记、村文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该镇党委对村党组织班子进行了调整。
这是新泰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中的一个案例,近年来,新泰市委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治理,以精准巡察监督为手段,建立起“专项巡察—回头看—专项检查”的闭环监督模式,在泰安市各县(市、区)率先实现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覆盖。
多轮联动,闭环管理。根据专项巡察“路线图”,2017年7月至12月,新泰市成立5个巡察组,采用“一拖N”方式,对18个乡镇街道、14个市直部门单位、69个省市级贫困村2015年以来的扶贫工作进行专项巡察;2018年5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启动对20个乡镇街道、14个市直单位、69个贫困村党组织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督促整改老问题,发现纠治新问题;2019年1月,又启动扶贫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已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再督查、再推进。
多维监督,务求实效。各巡察组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多维度精准发现问题,运用大数据分析比对,找出潜在问题。在农村养老金、危房改造补贴、低保金发放方面,共比对出76人涉嫌去世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17人涉嫌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16人涉嫌违规领取低保金。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开展以来,开展边巡边改26次,提出整改建议187条,移交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88件。
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新泰市委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就巡察发现问题处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整改不力,搞虚假整改、阴阳整改、选择性整改、消极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移交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置,对办理扶贫相关事项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贿赂、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建立“台账管理、举一反三、全面摸排、立即整改”工作机制,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
新泰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立案55件,党纪政务处分55人,充分发挥“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做到“巡”有速度,“察”有力度,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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