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定金难退 工商助力讨回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王玉)分期付款买车,却被4S店要求必须缴纳保险和安装定位器,消费者王先生对此不能理解,要求退还买车定金却遭到商家拒绝,最终王先生通过工商部门讨回了定金。
近日,新泰市工商局接到王先生的投诉,称其从某汽车4S店选购了1辆车,但在准备购买时,4S店提出分期付款的车主必须缴纳保险和安装定位器这一要求。王先生要求4S店退还2000元的定金,但工作人员以从厂家处提车、前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为由,拒不退还。无奈之下,王先生向工商部门求助。
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4S店了解情况。4S店称,根据贷款方金融公司的有关要求,分期付款的车主需办理保险和安装定位器,以保障金融公司的利益,防控贷款风险。对此,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规定,对4S店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4S店向王先生致歉,并退还了定金。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时应谨慎缴纳预付款,避免盲目缴纳定金后改变购车意向、退还定金时陷入被动地位;书面约定车辆配置、生产日期、颜色、提车日期等事项,以便商家违约时有依据维权;提车时,根据随车物品清单及时核对随车工具、备件、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物品;在购车现场查验汽车外观、内饰等质量状况,防止商家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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