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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6起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泰安日报 2016-02-27 12:12 大字

 

本报2月26日讯(通讯员 泰丰)近日,泰安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通报,对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这6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泰山区邱家店镇北颜张村虚报冒领危房补助款问题。泰山区纪委分别给予负主要责任的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邱西华、时任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李玉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岱岳区良庄镇陈宣洛村党支部书记陈之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违规向村民收取罚款用于购买烟酒和吃喝问题。岱岳区良庄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新泰市禹村镇西沈村支部委员兼会计杨洪环虚报骗取小麦补贴款,伪造支出单据冒领现金问题。新泰市禹村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肥城市王庄镇于桃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桂芳虚报冒领种粮补贴问题。肥城市王庄镇党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宁阳县鹤山乡泗皋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新农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庆建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符合申领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人员违规骗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基金问题。宁阳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东平县斑鸠店镇解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解绍久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问题。东平县斑鸠店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下大力气整治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要区域和部位,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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