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工商所把好 市场主体消防安全关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王玉)为积极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新泰市工商局青云工商所结合工商职能,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检查。
活动中,青云工商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要求登记窗口在受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严格法定条件,对不能提供消防安全证明的,一律不予登记发照;加强对各类市场主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求各市场主体完善市场消防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冬季防火工作自查,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加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检查力度,对辖区经销消防产品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该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过程中,督促辖区内大型超市、商店以及人员聚集的经营场所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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