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吉东白安菊白吉河赵书勇白吉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原县农
白吉东、白安菊、白吉河、赵书勇、白吉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原县农村信用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前曹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原县人民法院
刘和强:本院受理原告刘俊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恩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苗彦震:本院受理原告平原县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平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王民华、赵德成、田保国、董烈青、冯瑞云:本院受理原告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刘金华、刘业堂、李春兴、刘业海、刘中华、刘长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山东鼎隆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爱霞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张玉滨、候春莲:本院受理原告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被告张化春、张化胜、张玉国、张树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庄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德州陵城区人民法院
商志强、商春亮:本院受理原告于爱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陵民初字第 1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届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张志磊:本院受理原告张莉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陵民初字第 44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届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田纪志: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泰安市泰达投资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公司、原审被告田纪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商终字第 355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玉国、韩泰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泰安市泰达投资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公司、赵玉国、韩泰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商终字第 356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魏传水:本院受理的你与訾胜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民一终字第 698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海伟: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郝爱民、被上诉人尹海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民一终字第 767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泰星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鲁经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顺达电讯有限公司、泰安博睿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商品代理业联合会、刘仁忠、阚翠萍、徐涛、张华美、李勇、刘英、吕志东、杨圣莲、牛兴源、张艳: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王波:本院受理原告张广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 200000 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 123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泰星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鲁经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顺达电讯有限公司、泰安博睿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商品代理业联合会、刘仁忠、阚翠萍、徐涛、张华美、李勇、刘英、吕志东、杨圣莲、牛兴源、张艳、焦丽丽: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安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泰安市扬帆起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朱敏、孙巍、孙积岐、乔桂珍、王成彬、师龙昌、王志强、刘玉斌、鲍庆军: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下午 14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许童童:申请执行人陈家璐与被执行人许童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本院(2014)泰山民初字第 1522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山执字第 999 号执行通知书和限期履行通知书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2014)泰山民初字第15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本案的执行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所查封的被执行人财产依法评估、拍卖。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一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及其他评估相关事宜,进行价值评估。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周文利:本院受理原告陈志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 96000 元。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 9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李伟、李冬华:本院受理原告韩智强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14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韦新凤:本院受理原告张成付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宁民初字第 128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张成付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阳县人民法院
李肖肖:本院受理原告唐小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 300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按月支付至婚生子独立生活之日止。因本院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现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15)泰山民初字第 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莎蔓莉莎美容会所、李刚、刘梅:本院受理原告周干哲、高明臣、单绍兰、周支凡诉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华冬物资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先忠与被执行人王绪华、王冬、泰安市华冬物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委托泰安金桥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泰安市华冬物资有限公司位于岱岳区满庄镇淳于路以东,王庄路以西,北干渠大街以南,市场北街以北的土地一宗(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4)第 D-0127 号)及地上附属物进行了价值评估,泰金桥房估字 T2015-TQF071号评估报告书认定上述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价值 215.24万元(其中土地价值 196.15 万元,地上附属物价值19.09 万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2015)泰山执字第 35-1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并交纳评估费,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定于公告送达异议期满后的第二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及其他拍卖相关事宜。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李石妹:本院受理原告桑胜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宁民初字第 12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桑胜成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阳县人民法院
杨涛:本院受理原告刘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宁民初字第 137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刘程与你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阳县人民法院
陈爱雪、战东哲:本院受理郭广义诉孟海荣、陈爱雪、战东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于祥胜:本院受理邵清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林敬雷:本院受理原告王云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 67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孟昭峰(曾用名孟召峰):本院受理原告任尚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5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肖:本院受理原告王茂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55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志辉:本院受理姜法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郭冬:本院受理原告陈桂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10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怀汉民:本院受理刘士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翟代坤: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李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查封你所有的位于北集坡街道办事处西夏村村民委员会沿街营业楼(底层)房产一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39.78 万元,现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2014)泰山执字第 1061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评估报告有异议,限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定于公告送达异议期满后的第二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将依法办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及其他拍卖相关事宜。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李博、司香:本院受理侯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薛守军、赵学军:本院受理赵绪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明明:本院受理孟宪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胡军:本院受理王尚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娟:本院受理郭启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郭高魁: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李特特与被申请人郭高魁离婚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民申字第 92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祖磊:本院受理原告李东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张胜国、王华、泰安鼎浩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之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新泰市益德物资有限、山东新泰市金泽昌经贸有限公司、颜成波、陈静、颜铭堃、王春杰、谭启生、田西营、杨帅: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弘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新泰市益德物资有限、山东新泰市金泽昌经贸有限公司、颜成波、陈静、颜铭堃、闫红艳、赵建民、王春杰、谭启生、田西营、杨帅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泰商初字第 8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洪恩:本院受理迟清平上诉你与孟广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聊民一终字第 255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薛洪君:上诉人李宗璋与被上诉人薛洪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作出(2015)聊民一终字第194 号民事判决书。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凤贵: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希成与被上诉人庞同伟、吕凤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聊商终字第 12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庞辉:本院受理原告宋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茌民一初字第 5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茌平县人民法院
张占国:本院受理原告时培根诉你及苑体杰、田中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1 时在本院章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柴保军:本院受理原告李成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民初字第 114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永杰、苏宁、王振峰、曹兆骞:本院受理原告陈欢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民初字第1071 号、第 10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光:本院受理原告任成林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茌平县人民法院
宗允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兴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海义:本院受理原告王同波诉你及肖志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章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佀鸿翼:本院受理原告刘春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英、李惠:本院受理原告石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民初字第 155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孙自虎、刘福贺、赵守风、刘福宽: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商初字第 58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龙堌 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郭庆彪、郭凉沧:本院受理原告苏本爽诉你们与杨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巨民初字第10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陈修福、杨晓凤:本院受理原告王端奎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5)巨民初字第 1021-1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玉华: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吕全胜与被申请人尹承华及一审被告赵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民申字第 83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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