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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人社局 加强农民工维权监察

泰安日报 2015-06-05 13:49 大字

 

本报6月4日讯(通讯员 耿书苍 张效林)新泰市坚持把加强劳动执法监察作为维护民生之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坚强保障,着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加大各项劳动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该市人设局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变化,编制了《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手册》《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免费向农民工发放。认真开展“走进工厂、农村、广场和机关”等系列活动,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政策,现场为群众解惑。通过新闻媒体、热线电话、专题节目等不同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建立专项检查制度。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中心,先后组织开展了劳动年检、禁止使用童工、开展女工保护情况等7个方面的专项检查活动以及“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83万元。主动走访企业和劳动者,核实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拒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开展“春暖行动”,重点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推行简明实用的《农民工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布。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计划,实行“五险合一”,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都有了很大提高,农民工工伤保险人数达到7.6万人。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现全省的互联互通。截至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实行保证金制度。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多、流动性大、工资争议多发的实际,在泰安市率先实行了工资保证金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在立项前,对各建设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工人工资保证金,存入市财政局专账储存;工程竣工后,经调查核实,确定无工人工资拖欠情况后返还建设单位工资保证金。2014年以来,共受理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信访事项47起,涉及金额46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995人。市法院受理涉农民工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80余件,均做到了快立、快审、快执,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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