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20万元货款 黄了300万元生意
◆日前,一名失信被执行单位负责人现身泰安市泰山区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迅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将欠款通过法院过付到申请人手中。这是该院首例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案件当事人履行判决义务的案件。
眼下,“老赖”问题已成为社会一大顽疾。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网上“老赖”黑名单系统,在对他们进行曝光的同时,还采取相应措施限制其高消费、贷款、公司注册等行为,倒逼“老赖”履行判决义务。目前,泰安市已有40名“老赖”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还款。
□本报记者王佳声刘涛本报通讯员刘庆伟
泰安现有9000多名“老赖”
“孩子的终身大事差点因为我就黄了,现在想想肠子都悔青了。”家住新泰市龙廷镇的刘老汉懊恼地说。
原来,他的儿子本到了娶亲阶段,可就在这时,一则法院公告打破了儿子的美梦。刘老汉因欠账不还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并在电视上播出。“准亲家”看到后,认为刘老汉一家名声不好,决定退亲。
“我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这事而‘臭名远扬\’。”刘老汉说,事后,他赶紧把欠款还上,并主动登门向“准亲家”一家解释,才取得了对方谅解。现在刘老汉已被法院聘为法制宣传员,以自身经历现身说法。
目前,泰安共有9207名“老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老赖有4607人,占比达50%;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有2444人,占比约26%;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达2036人,占比22%。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王兆民说,“执行难”是全国法院共同遭遇的难题,导致“执行难”的原因除被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债务人通过各种手段,拖欠债务,拒不执行。他们中有的不但不如实申报财产,还隐匿财产,给法院执行带来很大麻烦。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诚信体系不健全是让“老赖”滋生的土壤。为此,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强力推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法院还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今年11月31日,泰安某建筑公司在承揽建筑工程投标过程时,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致投标遭拒。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与航空公司、铁路部门进行合作,实现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共享,让“老赖”无法乘坐高铁或飞机出行。
“就因为拖欠20万元货款,300万元的生意泡了汤。”因小失大的新泰个体老板高某,每当提起自己的糊涂行为都追悔莫及,“还是老话说得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才能站住脚。”
据新泰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季承介绍,高某因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被纳入“失信黑名单”。8月份,因前往内蒙古买机票被拒绝,延误了签约日期。在得知其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签约的另一方也取消了该笔合同。
惩戒“老赖”任重道远
截至目前,泰安先后有40名失信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还款,他们有的是迫于舆论压力,有的则是在实际出行或经营中受到限制被迫执行判决义务。无论如何,法院打的这套“组合拳”已初见成效。
不过,相对于全市9000多名“老赖”这一庞大基数而言,惩戒“老赖”仍任重道远。
在王兆民看来,目前最高法院虽然以设立“黑名单”制度为突破口,试图构建全社会的诚信体系,但路还很长,其中信息共享将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
“以前,我们没有技术,信息无法实现共享,现在有了技术,为信息共享提供了条件。”王兆民说,“未来要以两个‘身份证\’为基础,织一张‘网\’,自然人就是以公民个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代码,各种机构就是以组织机构为代码,这两个代码就是现实生活当中的通行证,如果有不诚信行为,信用记录不好,进入到‘黑名单\’,在社会上基本没法立足。”
此外,他还认为应加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罪”的震慑作用,加大“老赖”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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