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赁轿车转卖他人目前,已被菏泽开发区警方刑拘
本报讯(通讯员 李增强)男子曹某因急于用钱,将租赁的轿车私自转卖给他人,后被车主追索便玩起失踪。菏泽开发区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并于9月19日将其抓获归案。
曹某是泰安新泰市人,在菏泽做生意。2013年8月份,曹某因生意需要从网上联系到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一家租车公司打算租车,并乘坐朋友宋某的车来到汽车租赁公司。曹某称自己的驾驶证丢失还未补办,就和宋某商议使用其户名办理,宋某未经仔细考虑便用自己的名义和租赁公司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曹某正常交付出租人王某租金。今年7月23日以来,曹某停止交付租金,且一直找借口拖延,后来,租赁汽车的GPS卫星定位信号突然消失,曹某也失去联系。
王某见租出的轿车一直收不回来,租金也一直拖欠,便找到当初签订轿车租赁合同的宋某,而宋某也无法与曹某取得联系。据宋某介绍,2013年春节时仍见曹某驾驶当初租赁的轿车,曹某还告诉他,自己已经买下这辆轿车。直到租赁公司找上门来,宋某才知道原来那辆轿车曹某并未买下,一直在租赁。王某发现被骗,于8月13日向菏泽开发区警方报案。
据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岳程派出所民警侯坤明介绍,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曹某,经多日摸排和走访调查,于9月18日将其抓获归案。
据曹某交代,其租赁汽车一个星期后,王某给他打电话称,若租赁时间长,可随后交钱续期,曹某便一直付租金继续租用。今年5月,曹某做生意缺钱,便将租赁的汽车以7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轿车卖后,曹某仍交着租金,直到7月份,后因实在没钱,便不再交付租金。轿车买家发现轿车来路不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遂向曹某提出退车并索要购车款。曹某没钱归还,又要不回车解除租赁合同,索性玩起了失踪。
9月19日,曹某因涉诈骗被菏泽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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