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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民政局 确保社会救助健康发展

泰安日报 2014-07-09 15:52 大字

 

本报7月8日讯(通讯员 牛强)自今年4月新泰市民政局启动“困难群众帮扶暖民”行动以来,把城乡低保问题作为行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完善动态管理,集中开展低保整治“六个一”活动,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目前,7个工作组已经复核入村862个、10653户、12064人。

开展一次大检查活动。集中5个月时间,开展全市城乡低保复核督导检查活动。新泰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分成7个工作组,携带村(社区)、单位低保对象花名册,采取“直接看、具体问、访邻里、查资料”的办法,对全市所有在保城乡低保对象进行督导检查。

搞好一次政策宣传。在发挥原有服务热线、明白纸、宣传手册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鼓励低保对象自力更生,早日脱贫致富,摘掉“低保”帽子。引导村支部书记增强公仆意识、公正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办理低保事项时程序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巩固一个长期公示制度。采取在村政务公开栏内集中公示与在村内主要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分散公示的方法,进行长期公示,做到“集中公示+分散公示”相结合、全覆盖、无遗漏。同时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中介机构入户调查核实机制和低保户挂牌公示制度,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落实一次公开承诺。按照全省“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要求,目前,全市所有民政系统干部职工218人已全部签订不违规插手、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建立一个备案制度。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直系亲属)申请享受低保的,实行备案制度,单独登记。

举办一次业务培训。加大对乡镇街道低保信息联络员和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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