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财政局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本报10月7日讯(通讯员赵恩来朱政)近年来,新泰市财政局按照“强村固基”要求,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整合财政部门资源,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保障了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保障经费投入。按照泰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强村固基”工程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要求,该市对210个经济薄弱村按照大村5万元、中村4万元、小村3万元的标准足额保障。2012年,该市落实826万元,确保了经济薄弱村正常运转。
加强场所建设。该市制定《关于认真解决泰安市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今年安排专项资金165万元,采取乡镇自筹、经济强村结对帮扶、企业结对支援、市直部门单位重点帮扶等形式,新建村级活动场所50个,解决了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办公场所问题。
提高村干部待遇。制定《新泰市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暂行办法》,市财政为村党组织书记发放岗位补贴并缴纳养老保险,由乡镇街道发放绩效补贴。今年上半年,为860名村党组织书记发放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268.2万元。制定出台《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实行退休制度的暂行规定》,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外其他村干部待遇和离任补助政策,保障了其他村干部退休之后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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