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泰安站停车收费标准调整了 本月执行试行1年,以20分钟为计费单位,实行阶梯累进递增收费

齐鲁晚报 2019-12-11 04:54 大字

本报泰安12月10日讯(记者侯海燕)10日,记者获悉,上月,泰安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京沪高铁泰安站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新标准自2019年12月1日起试行,试行1年。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快速接送客的免费停车时间为20分钟(含),车辆停放以20分钟为计费单位实行阶梯累进递增收费。

据了解,为加快车辆周转,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缓解停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京沪高铁泰安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其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费方式为:

(一)计费单位。

不区分白天夜间时段,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停车收费以2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20分钟按20分钟计算。京沪高铁泰安站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车辆连续停放超过一日(24小时)的,以日为单位。

(二)鼓励即停即走,实行累进递增收费。

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快速接送客的免费停车时间为20分钟(含),车辆停放以20分钟为计费单位实行阶梯累进递增收费。

广大市民最关心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一)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收费标准:

20分钟(含)免费,21—40分钟(含)2元/辆,41分钟后每20分钟加收3元/辆。

(二)京沪高铁泰安站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据悉,高铁泰安站停车收费标准自2019年12月1日起试行,试行1年。期满前2个月报市价格主管部门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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