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 获评2016年度市直“十佳服务品牌”
本报6月1日讯(通讯员 杜继祥)近日,泰安市市直机关工委下发文件,对2016年度市直“十佳服务品牌”进行通报表扬。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情系千万家、圆您安居梦”被评为“十佳服务品牌”之一。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以争创“十佳服务品牌”为载体,培树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提升了服务效能,促进了各项工作实现长足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省住建厅授予全省窗口服务先进单位,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全市科学发展先进单位”“泰山先锋”“全市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全市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争先进位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培树服务理念。坚持“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的指导思想,把服务贯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突出“安全、增值、服务”三项工作,安全是前提,增值是目标,服务是根本。将服务意识纳入泰安公积金文化的重要内容。每季举办一次服务工作教育培训,重点加强“没有缴存职工就没有我们的工作岗位,缴存职工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的思想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践行服务规范。中心制定实施了《窗口服务规范》,对设施建设、业务受理、办理时限、仪表举止、文明用语、服务禁语、环境卫生等方面作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健全完善了包括责任追究等在内的8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公积金工作人员“八不准”。出台了《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议,评选服务先进单位和服务明星。服务大厅都设立了大堂经理,明确了八项工作职责,管理监督服务大厅的日常工作。定期举办文明礼仪、规范化服务等方面的辅导培训,经常组织现场观摩和拓展训练,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拓展服务项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征缴管理的意见》,千方百计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修订了《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提高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理时限。修订完善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降低了支取门槛,扩大了支取范围。增加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为解决担保人难找的问题,引入了担保公司、评估公司担保、评估业务。为方便职工查询,开设了网上服务大厅,缴存职工在网上随时查询个人的全部公积金信息。
构建服务平台。中心购买了具有独立产权的办公大楼,建设了500平方米现代化、高标准的服务大厅。已有6个分支机构新建了办公场所和服务大厅,其他两个分支机构服务大厅两年内全部建成使用。投资千万元购置新的小型机、服务器、网络及安全设备等硬件设施,使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对缴存职工全部征集个人信息,开办网上查询业务。在门户网站开设“咨询互动”栏目,指定专人负责服务热线的处理和答复工作。开设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搞好舆情信息的统计分析,实现了优质服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管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有效开展。截至2017年4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9亿元,缴存职工40.05万人;全市累计支取122.36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24.5亿元;累计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资金9.57亿元,为加快全市保障房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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