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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物价局获悉,4月1日起泰安市取消泰城自来水到户价格中的城市用水附加费。该项费用取消后,居民用水到户价格第一阶梯降低0.1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降低0.2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降低0.54元/立方米,经测算,每年可为居民用户节约开支约245万元。(本报记者 史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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