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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104国道限速标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泰安日报 2017-04-12 10:27 大字
 

新104国道建成通车后,成为泰安与济南之间跨境车辆通行的主干道,单向两条机动车道,车流量大,车速快,路边开口多,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新104国道的限速标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公告如下:

一、新104国道(泰安段,539KM—564KM)限速标准:80km/h。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在九女山路口(545KM+900M)、龙门涧路口(556KM+900M)四个方向增设电子警察,对交通违法车辆予以抓拍。

2、在539KM+110M(泰安界)、564KM+130M(满庄立交桥)附近各安装具备雷达测速功能的双向卡口设备一套,同时两卡口之间设置区间测速,对超速违法车辆予以抓拍。

3、在下行线(南向)的546KM处、上行线(北向)的557KM+850M处设置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对超速违法车辆予以抓拍。

自2017年4月18日起,对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依法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特此公告。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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