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
问: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点是什么?
答:(一)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二)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三)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四)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五)其他应当认定为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
问: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以《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泰安市教育局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师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组织校长、教师、家长、社会群众等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建树良好形象,抵制有偿补课”、“弘师德、正师风、铸师魂”等为主题的演讲、征文比赛以及师德模范报告会等活动,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进一步明确职业操守、师德底线,自觉远离有偿补课。
(二)构建治理监督网络
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向在职教师致公开信,重申中小学在职教师师德规范要求,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学校门口悬挂“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标语,设立并公示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公示致家长的一封信,请家长监督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三)实施重点巡查督办
学校要成立督查队伍,经常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一经发现本校老师有违规行为,必须迅速核实,并按照有关学校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及时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局要利用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重点检查或明察暗访,对群众、师生反映强烈的学校及教师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监督。要高度重视有偿补课信访举报,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处。
(四)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坚持专项治理和长效管理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努力从源头上构建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泰安市教育云平台,建设覆盖基础教育各学科的学习微视频、题库等学习资源库,建立个性化的自主学习平台,开拓学生课外学习辅导空间,探索学生课外网络学习辅导的新模式。
鼓励教师参加公益辅导志愿者活动,组织教育服务进社区,面对面为学生提供义务辅导,将参加活动情况与师德考核、评先树优、职称晋级等挂钩,调动教师主动服务学生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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