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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停车成为交通整治重点

黄海晨报 2016-06-15 12:5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楷烽)“这样乱停车,就应该使劲罚他!”6月12日,在北京路与泰安路交会处南侧,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沿石上方的人行道上,一位行人不得不离开人行道,从马路上绕过车辆,口中忿忿地说着。

“这辆车停在人行道,妨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另外这里是北京路东西方向的人行道口,影响了东西方向行人的通行。”交警直属大队交通管理科民警苏林介绍,“按规定,这种情况应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根据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5月起发放的《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从6月10日开始,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重点整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区域出现的机动车乱停乱放,特别是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以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通告》,对不沿顺行方向停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违反禁令标志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拒绝驶离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拖曳车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驾驶人分别处以罚款100元,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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