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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乱占道”将受严查

黄海晨报 2016-05-12 11:22 大字

本报记者 李培安

“以后城区人行道、绿道、盲道等区域违规停放车辆的管理权就移交给我们公安交警部门了。”5月11日,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李斌如是说。今后,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阻碍行人通行的现象或将有所改观。

5月11日上午,日照交警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新闻通报会:从今年5月10日起,原由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的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范围内的人行道、绿道、盲道等区域违规停放车辆的管理权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违停车辆按照相关规定将受相应处罚。

当天上午,针对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的现象,记者跟随交警走访了市区多处路段。上午10:00左右,在北京路与泰安路交会处南100米路西,尽管此路段安装有隔离护栏,但在预留的护栏开口处,仍有部分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将人行道“拦腰截断”。

“这样做是不对的,驾驶人应该多替行人想想,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市民赵先生指着眼前一辆黑色轿车说。轿车斜停在人行道上,车头前方顶在绿化带,行经此处的行人只得绕行到马路上。

上午11:00左右,老城区华阳路,在原本就不算宽阔的道路上,不少车辆直接停放在路边或者人行道上。“我们也是没办法,附近没有停车的地方,望海路上虽然有部分停车位,但也是供不应求。”见到执勤交警,一位车主从沿街商铺走来并解释道。

当天,执勤交警走上街头巷尾,向过往人群、车主发放宣传材料,提高全市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交警部门提醒,对不沿顺行方向停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拒绝驶离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拖曳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违反禁令标志停放车辆的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上午10:30左右,在海曲中路利群超市附近一处人行横道,车辆在柏油路上来回穿梭,几位行人只得等候在斑马线中央。执勤民警介绍,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交警部门也将根据《交通法》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 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据悉,日照市开展的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将从6月10日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届时交警部门将下大力气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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