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钱不还不对非法拘禁他人也不对
□见习记者 温庆磊
通 讯 员 司建新
本报讯 一男子为解决经济纠纷,伙同他人对一男子实施非法拘禁达14日之久,该男子随后逃逸。近日,滨城区公安分局市中派出所抓获了该犯罪嫌疑人,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为了讨要泰安籍男子费某所欠的一笔债务,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1月1日,于某伙同他人将费某非法拘禁在市区某旅馆内,2009年12月底费某家人向警方报案。滨城区刑警二中队迅速展开搜捕,于1月1日将于某同伙抓获,于某逃逸后被警方列为网上通缉犯。
2010年1月9日早晨,市中派出所接到线索后迅速出击,将藏匿在黄河二路渤海二路一出租屋内的于某抓获。目前,于某已被市中派出所移交刑警大队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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