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地税局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本报3月8日讯(通讯员 张华 孙振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今年以来,肥城市地税局以廉政文化为抓手,从“强化责任主体、加强责任教育、明确责任目标、细化责任内容、履行监督责任”五个方面入手,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提升了“两个责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人和的治税环境。
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把手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加强责任教育。组织全系统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各级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8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利用“纪检监察日”、“周五学习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有关的法规文件、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领导讲话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
明确责任目标。制定了《肥城市地税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及《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到人,明确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细化责任内容。按照上级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规定责任内容、相关制度、考核方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同绩效考核相结合。全体税务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基层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将责任书内容、任务和要求,进一步量化和分解,与本单位的每名干部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上下贯通、条块结合的分级负责体系,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人人负责的局面,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格局。
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促进纠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清理税收执法类和行政管理类的各项职权,填制了岗位职权目录表,绘制修订重点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26个,确定“权力清单”18个,构建不易腐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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