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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肩担重任青春绽光芒

拂晓报 2015-01-14 17:53 大字

(上接第1版)促使大部分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

2006年,萧县黄口镇一位老校长,因受其儿子案件牵连涉嫌妨害作证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开除党籍和公职。之后他就开始了漫长的信访之路,直到2012年此案转到杨开琴手里,才算最终了结。“看到您的时候,我就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就是这样一句看似无关紧要的话,却让他激动的情绪一下子缓和了许多,慢慢放下了心里的戒备,杨开琴回忆当时的情况。老人眼含热泪,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恢复党籍。接到材料后的杨开琴开始一遍一遍查阅案卷,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终于发现当地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些许瑕疵,撰写审查报告,进入再审程序,开庭审理,最后定罪免除,保留公职,恢复工资……这都与她的认真负责离不开。“老人都看重自己的名声,这个结果也算是对他的一种安慰,至少让他在晚年有一份生活保障吧。”杨开琴说。

接待信访案件,不同于一二审案件的审理,当事人通常情绪不稳,对之前审判法官的不满情绪全部转移到接访者身上,身为独生子女的杨开琴刚开始感到很委屈,甚至气愤,但慢慢就习惯了。“做信访工作要了解他们最想解决的是什么问题,信访的症结在哪里,有时他们也只是想争一口气,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了解心理要比了解案情更重要。”杨开琴对信访接待工作总结出了自己的经验。从情感上认同,在实际行动中践行,把人民群众当亲人,真正了解他们需要的是什么,切实践行好司法为民的理念是每个司法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司法为民的理念在指引我们办理案件的时候,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精髓,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更加精准的分析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焦点。”

对于信访案件,杨开琴认为法律和事实倒不是影响工作的最主要因素,而是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根据自己这几年的接访经验,写了一篇关于当事人心理情况的调研材料,着重分析针对当事人不同的诉求和心理,法院应该怎样去做。

其撰写的数篇案例、宣传稿件多次在省、市级媒体上发表,2013年其学术论文《论行政证明行为的性质界定及相对人权利救济途径》获全省法院优秀奖。正是由于她出色的文字功底,以及善于思考和总结的能力,2012年由杨开琴起草制定的涉诉信访月通报、信访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三项信访制度,成为该院信访工作探索新机制、实现新突破的亮点之一,也为全市法院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实现源头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在信访工作中要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其中“五项制度”中就包括了月通报制度,可以说,市中院的月通报制度走在了全国法院之前。

文/本报记者 付雪芹 图/特约摄影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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