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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审理

拂晓报 2017-05-19 11:00 大字

5月5日,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人泗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泗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

该案系泗县法院审理的首例公益诉讼案件。该院高度重视,合议庭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制定了庭审提纲,对开庭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和每一个细节都作了充分的准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同时组织公益诉讼人、被告在庭前进行了证据交换,并对争议的焦点和分歧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庭审中,引导公益诉讼人和被告紧紧围绕被告是否怠于履行职责这一争议焦点展开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繁简得当,重点突出,运行流畅。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判决泗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向泗县虹瑞置业有限公司征收22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的法定职责违法。

作为全县首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成功审理,具有很深层次的法制教育意义和警示意义,从而促使更多的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也将促进今后公益诉讼案件的顺利开展,从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了庭审观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并在庭后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单威  骆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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