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中贯彻群众路线的实践与思考中共宿州市委
美好乡村建设中,宿州市始终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积极探索可操作、可复制、群众认可的、具有皖北特色的美好乡村建设之路。目前全市36个首批重点示范中心村建设均已进入完善提升阶段,“11+5”公共服务设施576个项目已建成540项。美好乡村建设成效初显,实现了开局之年的首战告捷。宿州市以群众路线保障美好乡村建设有力有效有序推进的做法与成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深受全市广大群众的真诚拥护。2013年10月12-14日,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宿州市美好乡村示范村萧县费村蹲点调研三天,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对宿州市和费村的美好乡村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作为全市美好乡村建设五大工程之一的环境整治工作,认识高、行动快、效果好,走在了全省前列,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省委副书记李锦斌等领导同志做出专门批示,要求全省推广学习宿州经验。2014年2月20日,全省道路沿线和省际周边环境整治现场会在宿州市召开。《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安徽日报》等对宿州市美好乡村的做法与经验做了专门报道,有两篇调研报告在全省美好乡村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中分获一、三等奖。
一、贯彻群众路线,建设美好乡村,就要让农业强起来,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一是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把美好乡村与现代农业有机结合,在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积极探索现代农业产业联合社发展,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基础,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36个省级首批示范村中,已认定家庭农场81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36家,发展农业企业56家,组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25个,土地规模流转面积12.7万亩,占全市流转面积的35%。特别是作为新型一体化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联合社建设,对农业三大经营主体进行了优化组合,破解了家庭农场经营和增收难题,满足了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原料的诸多需求,保障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持续稳定效益,有效解决了三大经营主体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既兼顾了三方利益,又增强了整体内生活力,实现了共建共生共赢。宿州市联合社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国家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被正式写进2013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皖发〔2013〕1号)。
二是提升发展休闲农业与特色产业。在美好乡村建设中深入实施“一村一品”工程,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在36个重点示范中心村中选择25个进行集中打造,发展专业乡镇和“一村一品”,打造砀山和萧县水果、蔬菜产业带,灵璧优质小麦、棉花制种、花生、肉牛养殖产业带,泗县水产养殖、脱毒山芋产业带,埇桥区瓜果、蔬菜、符离烧鸡加工产业带等特色产业带,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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