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出台奖扶政策给力现代农业发展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农业的投入,有效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泗县于日前出台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奖励实施意见》。
根据这份实施意见,奖励资金将分别向5个方面倾斜。一是培植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力度,引进投资规模达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引进部门或乡镇一次性奖励5万元;引进投资规模达亿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引进部门或乡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当年被新评为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在经营业绩和带动作用等方面成绩突出,当年被省、市政府或省、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为“农业产业化优秀企业”的,分别按省级2万元、市级1万元予以奖励。二是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荣获“市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国家级示范社”称号的,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省、市政府或省、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为“优秀合作经济组织”的,分别按省级2万元、市级1万元予以奖励。三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品及产地认证的,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和2万元;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奖励1万元。对获得市级名牌产品的,奖励1万元;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或卓越绩效奖的,奖励2万元;对获得国家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称号或省政府质量奖的,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优农产品的,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四是鼓励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五是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这份实施意见主要坚持政策引领、多元投入原则。通过制定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发展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力争形成政府扶持、市场运作、金融资本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现代农业投入格局。 (张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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