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在行动
本报讯 中秋佳节将至,走亲访友、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等交通安全风险增加。为保障群众节日出行安全,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宿州市自9月13日起,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有安全,更团圆。”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无论交警部门查不查酒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都应该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准则,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因酒驾造成事故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年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驾未造成事故则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补充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保险不予理赔,医药费自付,还将面临巨额赔偿。对从业人员党员给予党内处分,严重者开除党籍;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严重者予以开除。因此,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抵制酒驾,守法出行,安全出行!
(本报记者 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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