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布中高考“禁噪令”6月1日—17日,请为考生“静音”
[摘要]我市发布中高考“禁噪令”
本报讯 2021年中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将至,为加强考试期间噪声管理,给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宿州市发布中高考及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的噪声污染管理通知。
通知规定,中高考期间采取限制性措施,6月1日至17日为中、高考禁噪期。6月6日晚22时至8日17时、6月13日晚22时至17日17时、6月21日晚22时至23日17时为考试期。中、高考禁噪期,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城区内进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建筑工地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和土方清运、建筑拆卸、混凝土浇筑等作业活动,请各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考试期间,城区内禁止建筑、市政工程等施工作业(包括建筑物拆除、土石方、装卸建筑材料、混凝土浇筑等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的音响器材;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广场娱乐、健身活动应降低音量,防止噪音扰民;禁止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招揽顾客、宣传商品和服务;严格控制机动车、飞行器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考场周围设置禁行路线;严格执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居民住宅区及其附近的五金机械加工、维修点在中、高考禁噪期,不得在18时至次日7时进行产生噪声的作业,考试期间禁止作业;工业企业厂界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市民在高考、中考期间若发现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的情况,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市生态环境局,12369;市公安局,110;市城市管理局,12319;市政府热线,12345。 (本报记者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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