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深“严、重、促”宿州全力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整治行动
[摘要]推深“严、重、促”
本报讯 近日,宿州市紧紧扭住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严整改、重质量、促转型”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整治行动。
明确“大起底”排查治理范围。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违规侵占林地、营造林水土保持等方面问题。重点围绕矿山保护修复、环境污染、园区及化工行业、港口船舶、农业面源污染、江河湖泊、商贸流通、危化品及尾矿库、市场监管、“两高”项目以及其他生态环境问题等十二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聚焦国家层面交办的八类问题和省级层面交办的四类问题,全面展开排查治理工作。
压茬推进方法步骤。抓好排查梳理,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行业、部门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排查内容,做好本行业、本部门“大起底”“回头看”的业务指导。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开展全面排查,梳理汇总形成总清单和分行业分领域清单,形成“问题+清单”,包括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并确定问题中心点坐标等。及时汇总上报。各县区、市管各园区排查形成的分行业分领域清单,分别报送相应的市直牵头部门审核;由市环委办集中呈报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审签后,按时报送省环委办。抓好整改落实。按照问题清单和点位“一张图”,遵循“一事一策”原则推进整改,市直监管部门按照“双向交办”机制,及时介入督导整改和验收销号。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管各园区工委、管委会是“大起底”“回头看”的排查整治责任主体,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其切实担负起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责任;市直监管部门是监管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加强督导,上下联动,形成“监督+调度”工作格局。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已经立行立改和短期内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自行做好登记备查。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建立问题滚动排查机制,形成问题排查——落实整改——调度督导——验收销号——“回头看”排查——建章立制的闭环管理。完善“双调度”机制,实行市环委办总调度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定期调度制度。健全验收销号机制,落实包保机制;组织实施好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点对点、长对长”整改责任网,压实整改责任。对未能如期完成整改销号以及整改不严不实、对验收销号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整改责任单位和验收责任单位同步进行考核扣分并视情进行责任追究。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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