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民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可获奖励奖金500元至5000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不受金额限制

拂晓报 2021-01-22 10:39 大字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检察院获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宿州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际,该院制定出台了《宿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本《办法》适用于宿州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本市行政区域内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事项。

举报和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包括:污染大气、土壤、水体等生态环境造成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线索;破坏土地、林业、矿产、水产、野生动物等资源造成的生态遭受损害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线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或者劣药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负有国有财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线索;国有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出让土地使用监管等环节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履行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线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事迹和精神,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线索;经营场所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企业违法雇佣未成年人工作、酒店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线索;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其他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举报的,可拨打检察服务热线(0557)12309进行举报;网络举报的,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机关门户网站检察长信箱、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功能等进行举报;信函、来访举报的,可通过邮寄信函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或者直接到检察机关举报。

检察机关对社会公众举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的,将根据案件性质、监督效果、挽回损失及举报人协助配合程度等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分为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荣誉奖励包括颁发奖状、证书等;奖金奖励,每案一般奖金数额为500元至5000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不受前款金额限制。 

(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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