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谱忠诚亮剑扫黑恶 记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陈磊
“好的狙击手,是子弹喂出来的,好的公诉人,是案子喂出来的。”这句经典台词,用在陈磊身上一点也不为过。
1984年出生的陈磊,2009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到刑事检察部门工作。从一名懵懂的法学院毕业生成长为业务标兵,他一直奋战在公诉一线,迄今已有9个春秋。3100个日夜,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多达500件,其中大要案件数十件。尤其是在近年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由陈磊办理的涉黑恶案件是全院最多的,案卷累计400多卷,堆起来高达近10米。
陈磊办理的案件中,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王某等人涉黑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同时挂牌督办的丁某某涉黑案件;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同时挂牌督办的范某某涉黑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的蒋某某涉黑案件。这些案件有的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大、社会矛盾突出;有的社会影响力大,媒体关注度极高。
他将自信输入血液
成熟稳重中带着一点谦逊,言语亲切中透露着力量,说话不急不慢,遇事不怒不怨,待人不卑不亢……初次见面,很难把眼前的陈磊与法庭上善打硬仗、雷厉风行、言语犀利的公诉人联系起来。但与他接触久了,你就会发现他的特别。自信的人一种是将自信挂在脸上,表现出来的架势往往咄咄逼人,令人难于招架;另一种是将自信输进血液,这种人相处起来往往柔和无风,但自信会在不经意之中显露出来。陈磊的自信属于后者,来源于他热爱的检察事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一线办案检察官,陈磊先后成功办理了数起上级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因涉黑恶案件涉案人员关系错综复杂、案情时间跨度长、犯罪事实多,无论是对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还是责任意识都是全新的考验。但陈磊却用他超凡的毅力、过硬的业务素质、一视同仁的公心、缜密的思考方式,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火眼金睛 明察秋毫
2019年10月21日,埇桥区法院对丁某某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丁某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丁某某等人不服,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为这个黑社会组织盘踞了30余年,社会关系盘根错节,民愤民怨深,加之案件数量大,涉案罪名特别多,而且因时间久远,有多名受害人无法进行伤残鉴定。为了赢得这个案件,丁某某不惜斥巨资专门从上海请了一名著名律师帮其辩护。2019年11月8日,陈磊临危受命,接下了对这个案件进行二审审查的艰巨任务。
当时一审判决卷宗材料达60余册,每册200多页,文书材料就占据了大半间办公室。而这些材料必须在一个月内审完,且要制作阅卷笔录,形成审查报告。对一般人来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陈磊却用自己独特的工作方法出色地完成了这个任务。因为前期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了解充分,所以他始终保持着1天看2-3本卷宗的速度。在逐本审阅卷宗的同时,他一边梳理这个涉黑恶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一边对11个罪名进行仔细核对,复核案例定性的法律依据,审查影响定性量刑的关键性证据。
虽然在外人看来,陈磊受审查期限的限制,只能对案件材料进行粗略的阅览,但陈磊却能做到粗中有细,明察秋毫,绝对不会漏掉任何一处细节。最终,陈磊凭借自己的火眼金睛,在已经过多次严密审查的判决中,发现了一处适用法律量刑错误的不当判决:第一被告人丁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发生在2019年7月,但《刑法修正案》2019年11月才在该罪法定刑中增加了罚金刑,按照《刑法》第12条的规定,对上诉人丁某某进行处罚时不应适用罚金刑。陈磊立即将审查出的问题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最后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多次讨论,向省高级法院请示后,最终采纳了市检察院的改判意见。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陈磊还通过向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个不足2万元的罚金刑看似小事,但却体现了法律监督的权威性。而陈磊能做到在“字山卷海”中准确无误地纠错,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不是一日之功。
工作没有捷径 唯有千锤百炼
为达到“案经我手无差错,案交我办请放心”的工作标准,陈磊在认真办案的同时,从不放松业务知识的学习,《刑法学》、《刑诉法学》等专业书籍是他在业余时间最亲密的伙伴,对待每一个案件,他总是反复推敲、逐字斟酌,确保制作的每一份法律文书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分析到位。
他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下案件审查的关键,专业书籍从新到旧,庭审后不断反思,不懂之处一问再问。为打击犯罪,庭审现场他锱铢必较、有理有力有节;为提升出庭应诉能力,他及时复盘庭审现场、不断总结,最终让被告人依法得到严惩;为准确固定每一个证据,他一趟趟跑到看守所,不厌其烦地提审、讯问,对待每一个案件,他都这样以百分之百的专注完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正是平时这一点一滴地努力,才使他在办理大案时做到从容不迫。
每当案件顺利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时,那一刻,再苦再累,他也觉得一切都值得。
把孩子哄睡后就能安心加班了
全市检察机关每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多达数千件。可想而知,面对全市如此多的案件量,以陈磊拼命三郎的工作态度,加班是他的常态。在他办公桌上,常常有堆积如山的案卷,虽然有时候会有疲倦,但他从不抱怨。在他看来,在一本本厚厚的案卷中抽丝剥茧,找到案件的关键点和突破口,让他很有成就感。
对工作,他有毅力有耐心;对家人,他更是充满爱心和柔情。在他看来,最好的家庭关系是彼此信任,相互扶持,并肩前行。尽管工作繁忙,不能经常陪女儿,但只要有时间,他就亲自给女儿做饭、讲故事,陪伴女儿玩耍,努力不缺席女儿成长的“大事件”。在案件办理的攻坚期,他总是把孩子哄睡后,才安心地迎着路灯步行回到办公室加班。
工作以来,陈磊始终坚信功夫在平时,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制作好每一个审查报告,出好每一个庭,做好每一次汇报,精益求精,力争将每一项工作做到极致。他所撰写的案件审查报告、汇报材料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分析透彻,被领导和同事誉为模板。正是因为这种良好的工作态度,陈磊多次获评单位优秀个人,2017年被评为宿州市第六届全市优秀公诉人,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市院嘉奖。
“检察工作是一份承载太多责任和使命的工作,不能有一丝松懈和半点侥幸,唯有热爱,才能长久坚持。”自参加工作以来,陈磊用热爱和坚韧与法律相伴,始终记得自己的初心,诠释了一名检察官最深情的告白。
张骏 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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