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三项举措为企业减负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注重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扶持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采取三项措施为企业减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严格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减免疫情期间房租政策的通知》,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其房租、摊位费等免收3个月,对政府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在孵科技型企业及团队减免6个月房租。目前,全市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共1421家,其中:中小微企业350家,个体工商户1071家,减免租金3944.19万元。
积极落实减税政策。会同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的通知,积极应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截至9月30日,宿州市已审核通过企业房产税困难减免486户,审核确认减免房产税合计969.7万元,审核通过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558户,审核确认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923.05万元。
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风险补偿等政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安排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对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中出现的符合规定的代偿业务给予相应补偿。安排担保费补贴资金,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疫情期间市担保公司共放款63610万元,担保费率按照0.5%执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10.55万元。深入开展“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市担保公司2020年新增“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10.75亿元,在保余额59.24亿元。
(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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