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回引”人才 助力经济发展

皖北晨刊 2020-07-09 17:17 大字

皖北晨刊记者从埇桥区人才办获悉,近日,埇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启动“人才回引工程”,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埇桥,助力埇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次“人才回引工程”报名时间从7月初开始,回引对象为在宿州市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包括埇桥籍(籍贯或原户籍为埇桥)人员,以及其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在埇桥工作且常住户口在埇桥的人员。

在资格条件方面,“回引人员”学历一般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对特别优秀、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埇桥区人才引进“一事一议”有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在回引程序上,有回埇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埇桥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工程”申请表》,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通过邮件的形式一并报送至埇桥区人才办邮箱(yqqrcb@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人才回引”。随后,区人才办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就安排意愿进行沟通。通过初审合格的人员,根据申请受理情况和编制计划数,由组织、人社部门择优确定拟回引人员,并向相关单位推荐,一般每季度集中推荐1次。

在支持政策方面,对“回引人员”,按原任职务、职级安排工作岗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保留原待遇不变,待相应岗位空缺时直接研究任用;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聘在相应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提供资金补助用于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同时,对于符合宿州市埇桥区创新创业人才分类目录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保障政策。(记者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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