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出首张“告知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证

拂晓报 2020-07-03 15:34 大字

本报讯 “以前要10个工作日才能办好的,现在15分钟就能拿到证,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真是太好了。”7月1日,在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宿马分局,市民昌先生激动地说。当日,他顺利拿到了宿州市实施“告知承诺制”以来发出的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部署,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7月1起,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申请人申请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销售的、变更许可或延续许可且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许可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市场监管部门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强化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辖区市场监管部门30个工作日内将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如发现许可申请人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及承诺的条件不符,将要求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将撤销相关许可,纳入诚信系统公示,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且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周晓楠 本报记者 陈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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