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咬人起纠纷当庭调解获赔偿

拂晓报 2020-06-05 10:20 大字

埇桥区作为“中国马戏之乡”,马戏表演一直以来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然而近期马戏团动物伤人案件屡有发生。近日埇桥区法院永安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狗熊(用于马戏表演)伤人案件。

2019年6月9日上午,家住埇桥区永安镇的7岁男孩倪某在去商店购物途中,被被告赵某放在东墙外面的狗熊咬伤,致使原告右手多处出血、缺损及肌腱断裂。事情发生后,原告倪某受伤住院35天,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在原告住院期间,被告赵某主动承担38000元医疗费用,但此后再未支付过其他费用,现原告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埇桥区法院永安法庭受理该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刚开始,原告的奶奶刘某情绪十分激动,与被告赵某发生激烈争吵。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调停劝说下,各方慢慢疏解了自己的情绪。动物无情“法”有情,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被告赵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双方达成了和解,被告赵某当庭履行除前期垫付的费用外,向原告又支付了各项费用67500元。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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