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睡衣被曝光,文明“洁癖”要不得
黎青/绘
1月20日,安徽省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公众号上以“曝光不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素养”为题,公开曝光共计15人次不文明行为,其中有7位市民因“穿睡衣出行”被公开曝光,引发争议。当晚,宿州城市管理局公众号发文公开道歉,称曝光内容欠妥,已主动撤下相关稿件。
正常情况下,城市管理部门不会对市民的穿衣打扮过多干涉,但“特殊时期”就不同了,比如创建文明城市期间。无论是宿州市文明办出台的《宿州文明二十条》将“不穿睡衣上街”列入其中,还是宿州城市管理局公开曝光穿睡衣上街的市民,都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存在直接的关系。
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本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但如果“重表轻里”“运动式执法”,恐怕不仅难以实现预期目的,还会引发社会反感。“运动式创城”的最大弊端,就是容易把“倡导”变为“强制”,把“洁癖”变为“亮丽”,把某些人的主观想法变为政策法规,看似雷霆万钧,其实流于形式。
本次事件中,被曝光的市民穿的都是冬季棉睡衣,没有裸露肌肤,也没有给人带来视觉不适,怎么会被贴上“不文明”的标签,且当众曝光示众呢?虽然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做了局部打码处理,但7位市民的面容清晰可见,当地城管局的做法既涉嫌泄露公民隐私,又涉嫌侵犯公民人格尊严。
“文明”不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不要以为有了善意初衷就可以任性而为,随意给文明下定义。判断一种行为文明与否,不妨问问街头的市民,查查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可以少犯错误。
穿衣打扮事小,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却事关重大。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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