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前 别忘了申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

皖北晨刊 2020-01-09 17:05 大字

皖北晨刊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宿州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已经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县、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应注意及时做好年审申报。

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的主要内容为缴存单位基本信息、缴存职工基本信息、缴存职工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月缴存额6项内容。按照年度验审要求,各缴存单位要认真填写《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年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按规定时间连同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它能够证明变动的材料)报送至各业务网点,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职工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验审一次,经确定后在年度内不再变更,如有变动需在次年进行年度验审。各缴存单位应按时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核定工作,及时按月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缴存单位因出现人员增减,如新录用、调入、调出、退休、解除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况,各单位经办人应于当月15日前到各业务网点报送变更清册进行核定,并按核定后的金额于当月25日前汇款至归集银行专户。原则上,单位及个人不得进行补缴。

另外,每名职工在该中心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账户,职工存在2个以上账户的,缴存单位及个人应及时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缴存单位为新进人员开户的,之前未设账户的可直接设立账户,已有账户的应作转移处理;原有账户未封存属正常状态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开户、销户、转移等手续。凡不办理验审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的单位,由此造成单位挂账、数字不符,导致无法核对、输入以及职工无法提取、贷款等后果的,责任由缴存单位负责承担。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要按规定履行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等报批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网上归集业务现已正式上网(安徽政务服务网)运行,各单位在此次年审时同步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签约,以后将不再受理纸质缴存材料,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记者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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