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出台 至2021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皖北晨刊 2019-11-27 15:48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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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皖北晨刊记者从市城管局环卫处了解到,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正式开始实施。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号)精神,切实做好宿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宿州市制定《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程分类体系。2019年底,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局建立覆盖1万户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埇桥区、市管各园区每个街道建立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020年底,实现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埇桥区至少有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市管各园区至少建成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埇桥区(城区)、市管各园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完成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阶段性任务。

根据国家及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宿州实际情况,该方案明确了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将着力推动十二项工作,包括: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顶层设计;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对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园林垃圾及医疗垃圾的管理,不得将非生活垃圾混到生活垃圾中;强力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抓好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源头分类投放;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信息平台;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制度;推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

同时,方案划分了各职责部门的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城市管理等考核内容。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市级负责考核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市级公共机构,必要时延伸考核到街道;区级负责考核街道、社区及区级公共机构。考核采用明察暗访、聘请第三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明工作纪律,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不负责、不担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文/记者赵苗苗图/记者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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