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满目疮痍变“青山”“宝地” 宿州市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11月5日,埇桥区符离镇曹吴杨采石厂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内,新栽种的绿植长势良好。本报记者 苏洋 摄
11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埇桥区符离镇的曹吴杨采石厂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现场,看到曾经千疮百孔的山体,如今有了别样的风景——一排排整齐的刺柏、冬青,依山就势,生机盎然,像是为山体披上了绿装;山脚下,一汪碧绿的潭水,清澈见底,一条引水沟渠旁,成片的田地里,上面是石榴树,下面套种着萝卜,山风吹来,树木摇曳,给人美不胜收的感觉。
“以前这里天天放炮炸石头,‘轰隆轰隆’震天响,满大街都是拉石头的货车,横冲直撞。”当地村民杨锋告诉记者,这个采石厂已有十余年历史,当初每天炸石采石,声音巨大,尘土飞扬,当地村民怨声载道,如今通过治理,矿山周围已经有了很大改观。“现在,我们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舒心多了。”
长期以来,宿州市非煤矿山以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为主,导致的地貌景观破坏、崩塌等地质环境问题十分普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景则景”的原则,将废弃矿山治理和土地开发相结合,因地制宜进行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逐步形成了自然山体环境修复和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相结合的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模式,让废弃矿山变“青山”、变“宝地”,走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新路子。
顶层谋划 压实工作责任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关停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围绕关停矿山修复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扎实开展集中攻坚,全市上下合力推进该项工作开展。
工作中,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调度,同时深入基层,明察暗访,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修复工作取得实效。
2017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宿州市实际,对宿州市关停矿山修复工作进行立法,颁布了《宿州采石场修复条例》,使宿州市露天开采采石场治理工作有法可依。
随后,市委、市政府出台《宿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市136个关停矿山修复实施方案》《宿州市环保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月活动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在工作中,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在全市范围实行双层包保制,全面压实修复任务。一是实行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环保工作包保责任制,二是实行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行政村三级包保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细化流程 坚持高标推进
作为具体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始终将环保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牢抓紧。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绪峰表示,该局成立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县区包保,深入推动整改落实。同时坚持以督查促成效,抓落实,明确重点和标准,做到“双线督查、双线反馈”。
“一条线是主动对接,牵头成立两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前往各县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核查、听取汇报、现场指导等方式推进整改;另一条线是实行副处级干部带头包保、机关全体成员无缝包保制度,成立13个督查督导组,每周赴项目区督导督查。”吴绪峰表示,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市环委下发至各县区政府进行整改;对带队督查情况,及时反馈至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实行问题清单交办制,对发现问题现场交办,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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