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前,电梯厅被挖了一个洞购房者:临时更改图纸影响安全;开发商:电梯检验出新规
[摘要]购房者:临时更改图纸影响安全;开发商:电梯检验出新规
本报记者陆杨
去年4月,宿州居民张先生被当地一家洋房楼盘宣传的电梯入户所吸引,买入一套期房。哪知道,张先生等来的电梯入户却并不如意。 10月24日,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所购买的宿州万成地产开发的哈佛玫瑰园小区,在房号尾数为2、3、5的房间门前的电梯厅上,被开发商挖了一个洞。
“洞的大小是60乘100厘米,每层都有。 ”张先生告诉记者,洞与洞之间还设置了一个爬梯,“我们去问开发商,被告知这个洞是救援通道。国家出了新规,要求电梯必须设置救援通道,否则验收不过。 ”
张先生认为,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开发商在施工前就应该专门规划,而不是在主体施工完成、快要交房时再去临时打洞。此外,临时打洞不仅影响了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还给业主以后的生活带来了诸如防盗、防火等问题。
“最主要的是,临时改造并未通知我们,也没经过我们同意。 ”张先生介绍说,现在很多业主希望开发商对临时变动做出书面解释并赔偿业主损失。
针对张先生的反映,记者10月25日联系了宿州万成地产一位王姓负责人。他解释说,这一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当时所有手续都符合国家规定,“包括电梯的规划。 ”
“但在2017年时,有关电梯的新版检验规则出台,并于当年10月实施。这一新规要求电梯直达入户的楼房必须设置救援通道。 ”上述负责人表示,因此,他们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对电梯厅进行了改造,“我们的一切手续都在主管部门备案了,都是合规的。 ”
记者了解到,所谓新规是指2017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2号修改单》。其中明确规定自当年10月1日起,电梯救援通道必须满足“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通畅,相关人员可以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的要求。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联系了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张立峰。他向记者介绍说,他们前期在对这一项目电梯进行验收时,发现该电梯不符合新规,因此责成开发商进行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了验收。 ”
张立峰表示,电梯新版检规对于电梯救援通道的设置较为严格,“如果电梯直达入户而又没有救援通道,万一有人在电梯内困住,救援人员无法直接到达困人的电梯厅,给救援带来了不便。 ”
那么,为何临时增加救援通道未经过业主同意呢?张立峰解释说,2018年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专门发文,只要求对于新版检规实施前检验合格的电梯(增设救援通道)涉及业主利益的,应经过业主同意,“而这个小区的电梯是新装的,之前并未检验过,因此,国家并无明确要求。 ”
对于此事,有律师表示,开发商虽然有各种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但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买房后出现设计变更的,理应通知买受人。如果未通知买受人,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违约”为由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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