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环境保护税首季度征收顺利结束
本报讯 今年初开征的环境保护税于4月1日正式开始,截至6月30日,区本级共征收入库环保税15万元,剔除一些法定不需申报征收情形,基本实现了应收尽收。较去年同期征收排污费减征额有较大幅度提高。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开启了环境保护的“税时代”。开征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通过“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的机制引导,促使企业加强排污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其生态意义远大于财政意义。(代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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