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保障房项目再获中央预算资金支持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33455万元,位居全省第二
本报讯 6月6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下达2018年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宿州市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33455万元,占全省14.3%,仅次于阜阳市,居全省第二,占全省份额较第一批提高2.1个百分点。
据了解,宿州市在按照建设任务分配资金28699万元的基础上,由于2017年度跻身国务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有力、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市”和省政府“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市”之列, 省发改委、住建厅对宿州市进行表彰并予以奖励支持,获得奖励资金4756万元。至此,通过今年两批保障房投资计划,宿州市共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70155万元,是去年的1.85倍,为推动宿州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
今年初,市发改委会同市房管局在编制宿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滚动计划的基础上,积极谋划上报了两批2018年保障房项目初步计划,同时,督促落实项目“工程四制”,为宿州市保障房项目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5月底,全市43515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已开工建设47%。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市房管局尽快将获批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同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本报记者 陈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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