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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市财政局

拂晓报 2016-10-25 22:08 大字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83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增长29.6%,完成预算的107.7%。地方财政收入53.3亿元,比上年增加14.3亿元,增长36.8%。全市财政支出192.9亿元,比上年增加36.2亿元,增长23.1%,完成预算的114.7%。

市级财政总收入21亿元,比上年增加5.1亿元,增长32.3%,完成预算的115.1%。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4.1亿元,比上年增加4.3亿元,增长44.4%,完成预算的132.1%。市级财政支出33.5亿元,比上年增加11.3亿元,增长51.2%,完成预算的100.2%。

全市年终滚存结余6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9亿元,净结余0.1亿元。市级年终滚存结余3.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2亿元,净结余0.1亿元。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些变化。

2012年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财政实力持续增强,重点支出切实保障

2012年,全市财政收入连跨两个十亿元台阶,实现8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突破50亿元大关,实现53亿元,占财政收入的63.8%,可用财力较快增长。税收对财政收入拉动作用明显,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80.7%。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92.9亿元,连跨四个十亿元台阶,比上年增加36.2亿元,增长23.1%。财政民生支出完成155.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0.4%。

(二)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促进发展措施得力

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增加有效投入,稳定经济增长。一是努力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市财政直接投入3.45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全力支持经济发展。积极申报争取上级各类扶持经济发展资金28.4亿元,带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6亿元,有效弥补了部分项目资金缺口。三是积极拉动消费需求增长。用足用活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兑付财政补贴资金2.9亿元,拉动市场销售22.9亿元,繁荣和发展了农村消费市场。

(三)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统筹发展步伐加快

2012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31.5亿元,比上年增加8.2亿元,增长35%,高于财政总支出增幅11.9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四)民生投入显著增加,社会保障更加有力

2012年,全市民生支出155.1亿元,增长24.7%,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幅1.6个百分点。其中,33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55.6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30.5%。

(五)财政改革全面深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着力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预算编制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本实现财政性资金全覆盖。

二、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

(一)公共财政预算

全市预算:全市代编预算财政总收入计划95.5亿元,比上年增长15%。财政支出210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8.8%。

市本级预算: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24.1亿元,比上年收入完成数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14.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9万元,增长1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36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80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435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853万元,比上年增加72760万元,增长6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60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成本性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廉租住房支出和交投扩充资本金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5804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2776万元;水利基金安排支出5435万元。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6643万元。

三、2013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落实过渡时期财政扶持政策,促进服务业更好发展。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落实支持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蔬菜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降低物流成本。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由财政等部门征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二是努力增加财政有效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工业五年扩展、白酒产业振兴、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出口补贴等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和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生产领域,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二)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财政收支目标完成

一是抓好预算收入组织工作。自觉把组织收入当作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切实放在心上,抓在手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作用,加强收入分析,创新征管方式,细化征管措施,严防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密切关注收入进度,更加注重收入调度,强化收入时间节点控制,立足于提前完成任务,逐月分解落实任务,实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灵活采取会商、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三)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全力推动和谐宿州建设

一是努力提高财政民生支出比重。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新增支出更多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民生领域倾斜,保证财政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二是稳步实施民生工程。积极完善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等措施,创新管理新机制,最大限度提高工程实施效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在保证省33项民生工程高质量完成的基础上,按照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努力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挤出更多资金,用于支持政府办好惠民实事,让更多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四)全面落实惠农强农政策,着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一是及时足额落实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保证2013年各级财政投入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二是突出做好各类涉农资金整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进行各类涉农资金整合,集中用于美好乡村建设。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贴息、奖补等政策,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美好乡村建设,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农民投资投劳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系,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更多财力支撑。三是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充分发挥基层财政一线监督的优势,夯实惠农补贴政策基础,构筑“一卡通”发放绿色通道。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渠道通畅、效益明显。

(五)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发展

加快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单一帐户体系,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持续加大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及公开招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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