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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是龙头——一论美好乡村建设

拂晓报 2016-10-25 21:58 大字

本报评论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美好乡村建设,规划是第一道工序,规划是建设的龙头,规划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建设水平的高低。因此,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时,要坚持规划引领,把规划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龙头抓住了,美好乡村建设才能纲举目张。

首先,要树立强烈的规划意识。未来8到10年,全市每年要启动建设120个左右的中心村,大量的建设规划需要编制,每年花在规划和建设上的支出相当可观,出了问题也相当可怕,可能会面临中心村的再次空心化或二次拆迁,造成巨大的浪费。规划质量是百年大计,切不可掉以轻心。要树立强烈的规划意识和科学的规划理念,市、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全程参与,当好参谋助手,把好质量关。

第二,要明晰规划的内容。美好乡村建设规划,要体现农村特色、城市标准,要涵盖中心村布点规划、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布点规划要本着每个中心村集聚人口8000-10000人左右、覆盖半径3公里左右的原则进行。建设规划要围绕新村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做出区划合理、功能配套、宜居宜业的综合规划,中心村要按照“11+5”的要求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规划要从村庄发展思路、目标、方向和重点出发,充分考虑产业融合、产业转移、产业集聚等产业发展的基本趋势。

第三,要坚持科规划的科学性。坚持“政府主导、专家编制、群众参与”的原则,落实规划的“五性”和“三结合”,提高规划制定的科学性。规划要顺应形势、顺应发展、顺应“三个集中”的要求,体现指导性;规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筑和产业要体现特色性;规划既要高于现实,又要结合现实,便于建设实施,体现可操作性;要围绕居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重要内容统一规划,体现系统性;规划一旦审定,就要严格执行,绝不能半途而废,朝令夕改,体现强制性。同时,规划要与宿州市现代农业“两区”建设、扶贫开发、城乡统筹相结合,统筹兼顾,相得益彰。

目前,全市美好乡村建设的大幕已经拉开,各县(区)美好乡村建设正如火如荼。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宿州市一些地方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存在着进度不够快、起点不够高、特色不够鲜明等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正视问题,牢牢抓住规划这个龙头,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坚决实现美好乡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确保首战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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