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3个村入选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
本报讯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全省首批12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名单。宿州市有3地入选,分别是埇桥区符离镇沈圩村、夹沟镇镇头村和灵璧县下楼镇高王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是安徽农业标准化工作在农村领域的一项全新探索。本次选取的12个试点项目经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估确定,计划用3年时间,以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改善、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将试点项目创建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样板村,示范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据悉,宿州市将依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主要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领域,以行政村为主,鼓励相关行业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参与共建,通过导入标准化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理和方法,构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着力发挥标准化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中的引领、指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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