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扎实推进健康脱贫工程

拂晓报 2019-07-17 11:05 大字

本报讯 近年来,灵璧县扎实推进健康脱贫工程,不折不扣把各项惠民保障政策落到实处,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上病、看得起病,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稳步实施,全面覆盖。灵璧县实施了多项健康脱贫举措。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实行医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即“351”工程。截至目前,全县共保障贫困人口享受“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 109739人次,总费用17748.77万元,各项保障补偿共计17253.44万元,累计补偿比例为97.21%。

重点管控,强化宣传。这个县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三费”控制管理;对各医疗机构的目录外药品使用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和管理,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用药,减轻个人自负费用的负担。同时,创新宣传,实行健康脱贫“二维码”入户,通过“一键扫描”让贫困人口清楚获知健康脱贫保障信息,明白各项政策保障情况,提升满意度。

部门联动,方便结算。县财政、民政、人保灵璧分公司等多部门和单位建立了“一站式”医疗保障报销结算工作平台,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综合服务集中办理窗口“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政府兜底资金由医疗机构垫付。贫困人口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合规医药费用,回来后由医保管理经办机构通过“一站式”信息系统结算,极大地减化了报销流程,方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

防止返贫,补充保险。为减少“非贫困人口”因病返病,灵璧县筹集政府兜底保障资金2000多万元,对不享受健康脱贫政策的“边缘户”等,实施住院医疗再保障措施,凡是在省内公立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的基础之上,个人自付费用继续纳入再补偿补充保障范围。(本报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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