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改造公告

拂晓报 2019-12-30 11:29 大字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号)文件精神,为了给全市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市医疗保障局将于2019年12月30日(周一)18时至2020年1月3日(周五)8时对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升级改造。停机期间将暂停办理系统涉及的相关业务,包括各级医保部门经办的医保业务、定点医院和药店医保刷卡业务、跨省、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网上查询办理医保业务等。

停机期间医保费用如何结算?

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全部费用,待系统上线后凭医药费票据、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定点医药机构按医保规定重新结算。

因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给您办事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

医保经办机构电话

市本级经办机构:0557-3066903、3066909

埇桥区经办机构:0557-3920021、3705057

砀山县经办机构:0557-8036598、8022258

萧  县经办机构:0557-5026334、5029599

灵璧县经办机构:0557-6036920、2377820

泗  县经办机构:0557-7022787、701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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