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海追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刘某等人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本报记者陈成光
案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涉税犯罪发案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国家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税制后,围绕增值税发票的系列犯罪逐渐涌现,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2017年以来,按照省厅“智慧皖警1+10+N大数据应用实战体系”和公安部经侦局“信息化建设 数据化实战”的总体部署,宿州公安经侦部门全力加速经侦工作转型升级,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情报导侦机制,建立健全“警税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归集多维数据,搭建预警模型,批量分析研判,循环比对碰撞,精准锁定犯罪团伙,先后破获涉税类经济犯罪案件100余起,摧毁犯罪团伙 60余个,累计挽回国家税收5000余万元,为国家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侦破经过
2018年6月,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举破获一起涉及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5省8市,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捣毁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皮包公司” 半年虚开发票10个多亿
2016年6月,以刘某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成立了七家专门为有需求的企业和个人非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空壳公司,一边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联系有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一边雇用具有财务知识的专业会计从业人员负责前往税务部门申领发票、伪造往来业务、平整账面账目等。
在短短半年时间里,该团伙就为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广东等省市的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高达10个多亿,在为团伙带来数千万元非法利益的同时,给国家造成了大量税款流失。
具有很强反侦查意识的刘某等人,利用其团伙注册的七家“空壳公司”来回周转非法资金,用让人眼花缭乱的资金操作手法迷惑人,甚至将资金通过大量个人账户流转或经过地下钱庄“洗白”,将虚开的非法业务资金扣除自己皮包公司的非法利益后转还给对方账户,再将账目倒推着做平,作案手段高明,手法专业,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抽丝剥茧, 民警快速破案
2018年1月5日,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税侦大队民警在开展资金交易数据分析工作中发现,以刘某为名申领的四张银行卡账户上资金交易异常频繁,在短短半年内往来资金交易数额高达数亿元,且交易种类多为对公业务。在向支队领导汇报后,成立专案组,先期开展外调工作。经调查,刘某为宿州市砀山县的一位年近70岁的农民,仅具初中文化,平时在家务农,做些零星的木材收购小生意,资金流动与其本人经营行为完成不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在刘某的亲属名下有两家木业公司,也均为所谓的“空壳公司”,经初查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卖出的开票公司。
抽丝剥茧,巡线追踪。循着这两家“皮包”公司的资金流向,侦查民警发现其与10多家省内外皮包公司有着密切的联系,经进一步研判分析确认,刘某负责联系“空壳公司”,通过“扣点”回流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空壳公司”的实际负责人聘请专业的代账会计丁某根据下游公司需求顶额开具增值锐专用发票后,根据税负率倒推做账。下游公司接收虚开发票后或是抵扣税款从而达到逃脱税款的目的,或是提高开票费用再次对外进行虚开。此时一个以刘某为首的虚开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进入了侦查民警的视线。在逐步理清了这个团伙的所有业务以及通过该团伙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国家税款的企业后,侦查民警发现这众多涉案企业中竟然不乏一些知名企业;而通过短短半年的非法活动后,以刘某为首的虚开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交易范围遍达北京、上海、浙江、安徽等多个省市,交易额高达10多个亿,非法获利180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8000余万元。
收网条件已经具备。2018年6月11日,在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指挥下,专案组成立10个抓捕审讯组、18个搜查取证组、4个机动组,多警联动,合成作战,开展统一抓捕行动。6月11日当天,犯罪嫌疑人刘某、丁某、孙某等8人相继被抓获,6月15日,随着专案组民警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将在逃人员董某抓捕归案,短短五天内,这一巨额非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国家税款案团伙成员全部到案,经过审讯,该犯罪团伙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案件成功告破。
“数”海追击,犹如大海捞针。这起案件从发现线索,到追踪资金,到发现涉案“空壳公司”,到锁定实际控制人,到采取抓捕手段的整个侦破过程,每个环节均反映出宿州市公安局经侦工作转型升级的实际成效和经侦民警主动出击的担当精神以及理念思路的创新突破。经侦民警的工作状态有着他的职业特性,往往需要高超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耐心细致的分析研判,从而达到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发现线索、追踪资金、发现涉案公司、锁定实际控制人等大部分侦破环节。本案中,侦查人员从资金分析发现可疑账户为线索,通过正向追踪、反向溯源的方式,进行资金链路追踪和环路分析,再通过调取工商、税务、银行等海量行业数据查出涉案公司,从而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说,本案的侦破过程充分体现了大数据技术手段服务公安经侦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案件警示
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经侦工作不断转型升级,大数据等高科技侦查手段不断更新,经济犯罪领域的行为将彻底暴露在经侦民警的“火眼金睛”之下,无论犯罪分子自认为手段多么高超和隐蔽,也难逃经侦民警的“法眼”。相信此案的办理,会给三类群体带来警示:
一是那些企图通过出售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团伙和个人。奉劝这类人:切莫存丝毫侥幸心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高高悬起的经侦利剑,将随时斩断伸出的贪婪之手。
二是那些企图通过购买虚开税票偷逃国家税款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奉劝这类人: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则,采取合法经营手段,切莫挑战法律底线,否则就会“偷鸡不成蚀把米”。本案中涉案企业负责人刘某,不但要补缴偷逃的巨额税款,还将受到刑法的严处,最高刑罚可达无期徒刑。
三是那些具有专业财务知识、为开票公司申领发票、整理账目的会计从业人员。奉劝这类人:切勿法律意识淡薄,明知涉嫌违法,却为自己获取不当高额薪金而为虎作伥。法律规定,专业财务工作者和机构为犯罪团伙做假账等行为,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专业执业资质,终身不能从事会计职业工作;涉案较深、情节严重的财务工作者,一样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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