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授予李娟“自立自强标兵、脱贫攻坚模范”荣誉称号 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李娟学习
本报讯日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授予李娟“自立自强标兵、脱贫攻坚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李娟为榜样和楷模,学习她的精神品格,在全市上下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
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学习李娟不等不靠、百折不挠的自强自立精神,学习她心系乡亲、无私奉献的优秀优良品格,学习她自力更生、昂扬向上的工作生活状态,学习她不甘贫困、顽强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向李娟学习与脱贫攻坚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1234+产业扶贫”工作思路,撸起袖子加油干、绣花功夫抓脱贫,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以脱贫攻坚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要形成向李娟学习的浓厚氛围,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自力更生、开拓进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幸福美好生活不懈奋斗。
李娟,女,宿州市砀山县唐寨镇唐寨村村民,2008年患脊髓性空洞症,全身只有脖子以上可以活动,体重仅25公斤,无劳动能力,被评定为贫困人口。面对重病患和生活困难,李娟在帮扶干部和电商协会的支持帮助下,身残志坚、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坚持用嘴咬着触控笔,通过手机从事微商销售,实现脱贫致富。2016年,李娟在微信平台销售水果3万公斤,成为远近闻名的“电商CEO”“励志女孩”。李娟不仅自己实现脱贫,还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积极引导困难乡亲从事微商,带动更多人走上了电商脱贫之路。李娟以坚韧顽强的毅力抗争病魔,以身残志坚的精神自立创业,在拼搏进取中书写了人生华章,事迹令人感动、精神令人敬佩,是新时期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杰出楷模,是新形势下困难群众脱贫攻坚的优秀典型。(本报记者余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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