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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惠及多类贫困家庭

拂晓报 2017-06-08 17:20 大字

本报讯今年以来,砀山县把落实农村低保提标政策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力组织实施。

目前,砀山县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同比提高27%,月人均补助水平217元,同比提高43%。截至5月底砀山县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904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根据宿州市低保与扶贫有效衔接暨低保扩面工作会议要求,砀山县明确农村低保提标扩面相关事项,扩面人口来源: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不宜通过产业扶贫脱贫的贫困户、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点考虑纳入低保范围;2014年以来,出列返贫的人员,贫困户以外的支出型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直接纳入单人户低保;财政供养人员及干部近亲属家庭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省操作规程规定备案纳入,县民政部门100%入户调查;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据了解,此次砀山县农村低保家庭类别共分为A、B、C三类,其中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并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家庭为A类家庭;家庭成员中有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并且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为B类家庭;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但收入来源不固定的家庭为C类家庭。

在低保金及类别补助金发放标准上,所有低保对象低保金发放实行差额发放。即人均低保金=低保标准-人均家庭收入。其中A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增发低保金;B类人员: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20%增发低保金。

据悉,砀山县将在6月12日前完成全县重病、重残人员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家庭的低保纳入。(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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