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银监分局对接“四个宿州”建设全力支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
[摘要]宿州银监分局
近日,市银监分局为促进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扎实推进供给侧改革,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对接“四个宿州”建设,制定并印发了《银行业支持宿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回归本源与创新发展并重、转型升级与防控风险并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并重的原则,突出工作关键点,找准工作着力点,主动作为,忠诚担当,为宿州实现“中部崛起闯新路,皖北振兴走前列”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金融支撑。
《意见》对信贷总量和结构提出了明确目标。一是确保信贷总量与宿州市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运行规律相衔接。围绕支持实体经济这一主题,深入挖潜,不压贷、不单独抽贷。要求在宿银行业分支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优惠政策,下放对基层银行信贷授权,确保信贷支持力度不减。法人银行机构要在符合信贷要求的情况下,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特点和风险管控能力,用好用足政策,确保当年全市各项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二是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确保传统信贷业务持续增长的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规范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信贷产品,发挥其补充作用。三是稳步提升存贷比例。针对宿州市银行业存量、增量存贷比偏低,有较大的增长空间的实际,既要用好增量,优化新增贷款投向,又要大力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盘活资金、提高转速。同时,积极采取市场化手段,多渠道、批量化处置不良资产,为新增贷款腾出空间。争取至2017年末,宿州市银行业增量存贷比达到70%以上,存量存贷比达到60%以上。
明确了信贷支持重点
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综合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同业合作等方式,加大对淮北——宿州——蚌埠城际铁路、合肥——新沂高铁、京沪高铁宿州东站扩建、宿淮铁路蒿沟站、符夹线扩能改造、淮北至萧县北客车联络线工程、符离大道、宿淮快速通道、砀山通用机场、浍河航道升级改造、新汴河复航综合整治、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等重点工程的支持,持续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主要包括“宽带宿州”和“无线城市”建设。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全面落实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强金融创新,逐年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比例。完善信贷退出机制,把信贷资源从落后产能中脱离出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和资源。重点支持市高新区云计算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支持砀山果蔬食品生物科技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支持萧县功能性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
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坚持把工业强市兴县作为推动发展的第一要务,以信贷支持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40亿元为目标,对传统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在信贷投入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要紧紧围绕市政府出台的“中国制造2025”宿州篇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技术改造投资三年项目库以及200项技术改造项目,强化服务提升,加大信贷投入。
支持新型农业发展。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专用品牌粮食;支持蔬菜标准园创建,发展水果等特色农产品;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中低产田改造、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等。持续支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和品牌龙头企业,带动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支持***精准脱贫。高度重视金融助推***工作,狠抓措施落实,支持实施2876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支持产业扶贫,发展“一村一品”。支持光伏脱贫工程、安全饮水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电商扶贫工程、就业脱贫工程,按照属地原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法人机构要积极与当地扶贫办对接,对建档立卡有信贷需求、有技术、有项目的贫困户发放小额扶贫信用贷款,全力助推2017年完成107个贫困村出列、12万人脱贫任务。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商业银行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要全面贯彻落实银监会、省银监局和市银监分局近年来出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要进一步扩大“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税融通”等新型信贷方式的运用,有效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缺担保、缺产品、缺模式等问题。
支持县(区)域经济发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增加、扩大对县域银行业分支机构的授权,支持县(区)域培育壮大首位产业,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持续支持开展“一县一策”专项工程,重点关注各县区、园区新签约的10个规上工业项目、新开工的10个规上工业项目、新投产的10个规上工业项目,符合信贷条件的,要积极予以信贷支持。对宿马、泗涂现代产业园、泗海工业园、萧县泉山工业园、萧县张江高科技产业园等园区建设,要积极跟进,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牢固树立“普惠金融”的理念,做好民生金融服务,促进实现经济包容性增长。要根据城乡居民消费特点,推进汽车、家电、旅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产业的消费信贷。积极开办助学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业务,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挥金融在推动教育、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作用。要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建设,加大对宿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
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加强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推进业务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拓宽企业抵质押品范围,扩大股权、林权、农房等抵质押贷款覆盖面。深化科技金融合作,争取实现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零的突破。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深入挖掘企业信息,在准确评估企业实际还款能力基础上创新信用贷款产品。要继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继续推动绿色信贷,加强与担保、风投、创投等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资源集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融资需求。要扎根本地,做优、做精区域内金融服务,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
减费让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执行解决企业倒贷问题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实施细则,丰富信贷产品,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有利于借款人生产经营的业务品种,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有效解决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改变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短期化的倾向,切实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匹配度。合理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要改进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取消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入考核。要加强存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准确反映每笔贷款的管理成本、资金成本和风险成本。继续严格落实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等“七不准”、“四公开”规定。不得以借款人非自愿申请的承兑汇票代替贷款发放。要进一步加大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的力度,对于不服务只收费的,要坚决取消并查处;对于能在利差中补偿的,不再另外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成本性收费,要严格控制收费水平,能降低的尽可能降低;对小微企业贷款,一律执行利率最低上浮标准,对涉贫贷款,不得上浮利率。
开展帮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生产经营正常、贷款不逾期、不欠息但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信贷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盈利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在本金展期、降低利率和后续资金需求等方面予以实实在在的帮扶。对在多家银行均有贷款的风险企业,由贷款金额最多的债权银行作为牵头银行,组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行要加强信息沟通,共同推动风险企业债务重组、资产处置和风险化解等工作,防止个别债权银行单方面抽贷引发资金链断裂风险。对申请贷款企业不变相“拖贷”、“改贷”。对于申请银行贷款企业,应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及早给予是否授信的明确回复。对于通过授信审批企业,应提高贷款发放效率,避免人为“拖贷”。对小微企业不得采取欺骗手段“骗还”贷款,更不得压减原有贷款规模,确保小微企业资金不链断裂。
督查落实。年末,市银监分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巡视、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机构,将启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程序,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并对履行责任不力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意见》还对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维护银行业债权,强化操作风险管控,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要求。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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